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8007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8007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8007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吉围大道23号首层之1(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1'33.324",北纬22°39'49.139"),项目用地面积3264m2,建筑面积3264m2,总投资 1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0万元,员工20人,项目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整改项目年产灯饰配件8007万件,目前一期项目产灯饰配件2669万件。项目(一期)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项目(一期)已竣工,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到古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
项目(一期)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废气、压铸机配套熔炉的熔融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锰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和TVOC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抛光工序废气(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半密闭罩收集后经自带水帘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车边工序废气(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半密闭罩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的主要噪声为:项目生产设备和通风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约75~90dB(A)的生产噪声。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约65~75dB(A)的交通噪声。项目选用隔声性能优越的门窗设施;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以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震动噪声的产生;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未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产生生产废料(未沾有油污的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等)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物、废乳化油、脱模剂及乳化油的废弃包装物、沾有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含油金属碎屑、熔炉铝灰渣、除尘铝灰渣、收集到的废金属粉尘等),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竣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16日~2025年6月1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7、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中山市宸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18719023230
邮箱:18719023230@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