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08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司映。
一、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地块(简称“地块”)
占地面积:18974.6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0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
未来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公园绿地(G1,非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和道路用地(S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用地的土地征收、收回、收储、转让,以及用途变更的地块
(2)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范围内的区域满足作为一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和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起)
三、公示期间
联系电话:13560680320 联系人:陈超英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0号
中山市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20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