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内(中心位置:东经113°21’23.17”,北纬22°37’56.65”),园区范围南至小榄水道,西临锦绣路,东近黄圃快线,占地面积106667平方米。
项目内容:本项目属于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配套的环保措施,建设内容包括废水处理站、废气集中处理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仓库。其中废水处理站规模为11000t/d,废气集中处理措施规模为62万m3/h,危险废物暂存仓库规模为100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仓库为500m2。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115号;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159899880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科技园B座1812;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0-809222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中山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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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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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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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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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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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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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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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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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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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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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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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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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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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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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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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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